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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今年起城镇农村实施统一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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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1年起,乐山彻底打破参保人城镇、农村身份、区域的限制,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只需在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基础上,再缴纳16元或45元的补充医保费,当遇到因病产生巨额医疗费时,最高可报销15万元。

  据了解,当地考虑社保信息化系统升级延误缴费时间等因素,参保缴费时间特延续至4月30日。

  成都商报记者杨兴群

  新闻资料

  乐山目前有近320万人参保

  2000年12月,乐山市作为全国(省)第二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为乐山城镇职工的健康系上了“保险带”。紧接着,乐山又将大学生纳入了居民医保体系,消除了城镇居民医保的“盲区”。2005年,乐山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今年乐山又实现了城乡医疗统筹。截至目前,乐山已有53万名城镇职工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260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近320万名参保人实现了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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