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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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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凡本市户籍或引进人才子女并取得居住证的十八岁以下在校生和十八至二十岁的各中专生由在册在籍学校统一办理。在校中小学生在园(所)幼儿由学校和托幼机构代为收取个人缴费。

  2、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和《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

  3、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需提供和本人身份证、本市城镇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4、其他有关人员还需提供的证件:

  (1)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

  (2)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残疾证;

  (3)因大病医疗辍学的人员,需提供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凭证;

  (4)新生儿,报入户口前需提供出生证及父母亲户口簿;

  (5)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

  (6)在医保服务点办理的新增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提供学校或幼托机构的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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