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参保5年提高支付比
城镇居民连续参保将与待遇相挂钩,连续参保5年以上,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中断参保的需要重新计算连续参保年限。同时,取消洪府发[2008]5号文中规定的缴费激励机制相关规定。
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限有变
根据最新政策,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是需在出生后3个月之内在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在出生后3个月内跨年度的,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可自由选择是否缴纳跨年度中上年度的保费,缴纳上年度保费的可以按政策规定支付上年度的医药费用,未缴纳上年度保费的,下年度参保时不需补缴上年度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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