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新增就业人员14.2万
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就业人员14.2万,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6万。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33%的低位,全市“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宁波还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宁波市创业场租补贴实施细则》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截至今年9月,全市新增创业实体超过7.4万家,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30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直接扶持创业人数达528人,并带动(吸纳)就业人数3275人。一批优秀创业者更起到良好的创业示范带动作用。
收入居民增收全国领先
前三季度,宁波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223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4893元,增幅分别为12.5%、14%。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连续七年位居15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其中,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领先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升。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达2010元,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居国内前列。下发《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提高筹资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预计今年可实现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
市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440元调整为525元,调整后全市平均低保标准排在全省第一位。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22万平方米、17002套,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今年宁波在全省率先出台高龄津贴制度,全市约15万高龄老人可按月领取50~500元的高龄津贴。
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联动机制,近8.4万人得实惠;完成1.38万部“一键通”电话机安装,新增养老床位1200余张,老年人生活更加便捷、有保障;完成1585户下山移民和1500户农户危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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