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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如何办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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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做好该市经认定为困难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农、林、水、城镇大集体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困难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单位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南昌市出台了《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操作办法的通知》,《通知》对有关困难企业和职工身份认定、经办对接等具体操作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

  提醒

  已按居民医保报销可按职工医保补差

  已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的困难企业职工,转办职工医保后,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直接改按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享受,不再另行申报审批。2010年1月1日后已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的统筹待遇可按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标准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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