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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农村居民医保待遇将大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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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1年9月1日起,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两网合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柯城区农村居民医保待遇将大幅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扩、二增、三提”。

  柯城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接近尾声。据了解,从2011年9月1日起,柯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两网合一”,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柯城区农村居民医保待遇将大幅调整,主要体现在“一扩、二增、三提”。

  “一扩”,即扩大门诊报销定点机构范围,将市区部分医疗机构也纳入定点范围,在市人民医院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25%报销,一级医疗机构按30%报销(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35%报销)。

  “二增”,即增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超过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予以报销,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10万元;增加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前可凭父母户口本、准生证预先办理,出生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实现无缝隙衔接。

  “三提”,即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区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65%提高到75%,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由60%提高到70%,区外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由39%提高到60%,其它医疗机构也有相应提高;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提高儿童“两病”待遇,将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报销比例提高到80%,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

  截止到目前参保人数已达12万,柯城区社保局提醒,缴费工作将于12月15日结束,请农村居民抓紧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参保人员还可自由选择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待遇享受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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