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实施细则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法》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杭州市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非杭州市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连续居住时间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有效记录为准。

  二、救助内容:

  (一)急难险救助。指对在杭务工期间,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救助。突发性急难险情主要包括:

  1、水灾、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

  2、火灾、溺水、触电、中毒等意外事件;

  3、其它突发性事件。

  (二)重大疾病救助。指对在杭务工期间,本人患重大疾病,当年度(申请前12个月,下同)在杭州市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支出较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救助。

  三、救助标准:

  (一)急难险救助标准。根据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造成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和生活困难程度,给予2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如下:

  1、造成人员轻伤、家庭财产较大损失的,视生活困难程度救助2000元至5000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