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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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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困难救助门槛从在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急难险救助标准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从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困难救助门槛从在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急难险救助标准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从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已于10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杭州市于2008年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政策,对在杭务工期间因遭遇突发性急难险情、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施救助。3年来,全市共救助15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近500万元。

  最近,杭州市委、市政府对原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今年10月出台的《杭州市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办法》,相比原试行办法,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拓宽了申请渠道。

  首先是降低申请门槛。一是将外来务工人员在杭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调整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二是未参加医保人员申请重大疾病救助条件从自负医疗费2万元降低到1万元。

  其次是扩大救助范围。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原来仅限于未参加杭州市职工医保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办法把参加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医疗费经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和实施医疗困难救助后,自负部分仍在2万元(含)以上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也纳入到救助范围。

  救助标准也有所提高。一是急难险救助标准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二是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参加医保的为最高3万元,未参加医保的从最高1万元调整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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