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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再提高新农合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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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山东省宁津县发出文件,新农合普通和门诊报销费用比例上调至40%,封顶线均有提高,同时就新农合报销程序做出有关规定。

  3、特殊病种实行定额补偿制。尿毒症病人的透析实行定额报销,每透析一次报销180元。阑尾炎等其他单病种付费择期执行。

  4、门诊大病实行实名备案制。所有按门诊大病报销的病人,要向县农合办提供病人的《身份证》、《医疗卡》复印件,提供在县人民医院或三级医院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报告等手续,填写《门诊大病报销审批表》,未经审核批准的,一律不得按门诊大病报销。

  5、外出转诊实行县级审核制。在县级医院住院需要转往上级医院的,患者在《宁津县参合住院病人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主管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可以直接转诊,不需要到县农合办审批。直接到三级以上医院住院或县外私立医院就医的,住院前凭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到县农合办备案审批。

  6、住院实行即时结报。本县范围内1个月内不办理报销、县外转诊的2个月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参合病人,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7、经查实属于冒名顶替、借卡报销的,按诈骗新农合基金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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