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提醒:我省规定建设单位(业主)和建筑施工企业需分别按工程造价的1%~1.5%缴纳工资保障金,在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引发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因此,当发生欠薪事件时,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反馈情况。
案例四: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案件回放:小徐在南昌市城区某饭店当服务员,每月工资450元。当他得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580元后,就向老板提出了增加工资的要求。但老板拒绝了,因此小徐只好辞职离开了饭店。一年后,小徐听说此事可以申请仲裁,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但在第四天,小徐收到了因超过仲裁时效不予受理的通知。
温情提醒:《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60天,2007年底颁布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整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者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避免有理但因申诉时效过期而失去仲裁机构的支持。
案例五:单位不能向求职者收取押金
案件回放:小陈进入某酒店工作前,被酒店以服装费的名义收取了600元。两个月后,小陈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工资和退还服装费,但酒店方面表示,只有做满一年才可以退服装费。小陈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劳动监察机构经过调查处理,认为该酒店确实存在以服装费的名义收取劳动者押金问题,于是责令该酒店退还小陈押金。
温情提醒: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财物。相关条款规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费用的,责令退还给当事人,并按照其收取金额总数的2倍以上3倍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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