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3、登记参保未缴费和中断缴费的失地农牧民;
4、机关事业单位原在企业未参保缴费、中断缴费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中断缴费需要接续缴费年限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选择档次
记者: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哪些档次?
孟军科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由盟市划分若干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015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设置档次为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按自治区要求我市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200%、300%档次。
调整后为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80%、100%、200%、300%。根据文件规定,盟市在岗人员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的可采取三年过渡办法。鉴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平稳过渡,采取三年过渡期办法,即2016年、2017年缴费基数也可按不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55%缴费,2018年不再设置过渡。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选择的档次有六个,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60%、80%、100%、200%、300%。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每年1月至12月)内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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