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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补缴政策要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的通知》(内人社[2016]6号)(简称6号文)规定执行。按照这一规定,养老保险补缴额度将有哪些新变化?直接影响哪些人群?
  1、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3、登记参保未缴费和中断缴费的失地农牧民;

  4、机关事业单位原在企业未参保缴费、中断缴费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中断缴费需要接续缴费年限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选择档次

  记者: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哪些档次?

  孟军科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的范围内,由盟市划分若干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2015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设置档次为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按自治区要求我市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200%、300%档次。

  调整后为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80%、100%、200%、300%。根据文件规定,盟市在岗人员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的可采取三年过渡办法。鉴于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平稳过渡,采取三年过渡期办法,即2016年、2017年缴费基数也可按不低于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0%、55%缴费,2018年不再设置过渡。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选择的档次有六个,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60%、80%、100%、200%、300%。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每年1月至12月)内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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