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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退人员养老金涨幅今年或放缓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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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或上调6。5%,改变了多年来企业职工养老金固定以10%上涨的待遇调整措施,开始实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或上调6。5%,改变了多年来企业职工养老金固定以10%上涨的待遇调整措施,开始实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3月5日,财政部在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下称《报告》)提出了上述说法。

  《报告》在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部分提出,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根据上述说法,企业职工养老金迎来了“12连调”。但是今年的幅度却较去年的10%比例有所下降。

  据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何平介绍,从2008年开始,养老金增长的幅度就被固定为10%。直到201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依然遵循惯例增长了10%。

  对此,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分析,以前企业职工养老金连续由国务院按照10%的比例往上调,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比较低,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差别大所采取的一项措施。经过多年调整,企业职工养老金已经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2015年超过2200元的水平,增长了近3。5倍。

  因此,金维刚表示,“情况已经跟过去不一样了”,养老金待遇调整可以回到正常的状况,参照国际上通行养老金调整机制进行调整。

  但是,上述养老金调整幅度及相关要求仍需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最终确定,《报告》特别提出,“此报告以本次大会最后审议通过并由新华社公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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