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4起退休者医保将不再由养老保险基金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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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以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间为界。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参保人仍是国有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之前的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纳入养老保险待遇计算;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于1997年7月颁布实施,其中明确,各地要一律按照个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从1998年1月起,社会保险机构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针对离开国有或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时,当地尚未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的深户,即工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97年年底前入深户的职工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在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取得本市户籍并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如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