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条件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基本养老金。
3、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的人员,在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予以倾斜,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
记者:今年调整中如何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答:人社部提出,从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考虑,提高调整中的缴费年限标准,可以较好地引导和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因此,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缴费年限调整的权重,即:将缴费年限由去年的每满1年增加3元,提高到今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4元。
记者:今年调整中如何落实国家文件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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