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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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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养相结合”成为当前养老服务新模式、新建小区必须配置养老设施、10张床位就可以办养老机构……3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刚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多重政策激励养老服务业。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对新政亮点进行了解读。
  10张床位就可以办养老机构

  亮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项目实行备案制,民政部门不再设置前置审批。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许可制。

  解读:过去申报养老机构要先到民政部门申请筹办,再去办理立项等手续,筹办期一般为3年。且有最低50张床位,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资金的门槛限制。

  新政减少了审批环节,实行备案制。按照相关规定,10张床位就可以办养老机构,还取消了资金限制。开展其他养老服务或产品研发、生产的机构,属营利性的企业单位到工商部门直接注册登记,属非营利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到民政部门直接注册登记。

  新建小区必须配置养老设施

  亮点:对社区服务类设施,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解读:《意见》首次对养老设施的人均用地做出明确要求。同时,针对个别房地产商以养老之名开发地产,《意见》要求严禁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以任何方式变相出售,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民政部门将撤销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土地部门将依法责令其交回土地。

  按规定,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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