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此专家认为,差距大不是绝对的大,差距大小首先和现在企业制度本身的内在因素有关“缴费年限低、缴费基数低,总体养老金水平就要低。”褚福灵解释影响养老金差距的因素。第一,缴费年限偏低,有的交15年就不交了,甚至还有提前退休,个人账户积累很少,自然就低。第二,缴费基数低,现在北京平均工资五千,缴费基数如果能达到80%或者70%,就很不错。缴费有一个区间,即60%到300%,大部分是就低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养老金必然会偏低。
“调查发现,一些企业老总养老金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因为交的基数高,还有补充养老金,”褚福灵说:“不能一概而论企业养老金就低,尽管养老金高的人是极少数,但是如果都按时交,都交了20年、30年,企业养老金也不一定低。”
此外,对于解决待遇差距问题是否只能采取“双规合并”的方法,各方一直存在争议。褚福灵认为,公务人员退休保险制度也要在社会保险的总体原则下制定,大方向是明确的,但公务员和机关事业人员的保险制度最终与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制度仍会有一定区别,这是由于劳动性质不同决定的。
“有人说参加保险制度吃亏,因为职工缴费公务员不缴费。对这个问题要做一个客观的全面认知。”褚福灵认为,企业主要是面向市场部门,如果破产就无法保障职工退休等福利的支付,因此不宜实行退休制,而是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是公益性的,所以其经费也通常来自国家财政拨款。就世界范围来看,这一部分人也不都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或者纳入也有一些特殊制度安排。“比如美国,老公务员也不纳入。即使有一些人纳入了,但是制度和我们企业职工的制度也是不一样的,而是有一个特有的制度,相当于我们职业年金或者企业纳金。”
因此,褚福灵认为,即便是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都纳入国家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但是整个制度的架构可能与企业职工的基本保险制度还有一定不同,或者说他的保障还应该更加充分,保障水平应该相对较高:“这一点应当理解,这是由于劳动性质不同决定的,也是各国的惯例做法。”褚福灵说,“破除养老双轨制是个复杂的过程,是极其艰巨的。改革是利益的调整,一定要循序渐进,逐步调整。”(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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