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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对象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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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兰州新区开发建设迅猛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征用。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大计,兰州新区全面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范围对象是哪些?

  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兰州新区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为被征地农民养老提供保障。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加快我省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是指征收土地时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居民,被征地农民根据失地多少划分为部分失地农民和完全失地农民。其中,部分失地农民是指被征地20%(不含20%)至80%(含80%)的农民,完全失地农民是指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农民。征收土地面积20%以下的暂不纳入,本办法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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