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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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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我省再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幅度超过10%。记者从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得到的好消息。据悉,此次调整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32万人。

  计算方法有普调与特调

  普遍调整:1。每人每月增加115元。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元,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人员。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80元。

  2。企业退休高工。基本养老金按普遍调整、高龄人员特殊调整后,未超过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费平均水平的企业退休高工,再给予倾斜。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400元,副高级职称(含高级工人技师)的每月增加350元。企业退休高工倾斜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费平均水平。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1-5月份新增养老金将在下月补发

  从2005年至2013年,国家已连续9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我省2010-2012年连续三年较大幅度超过国家标准提高养老金,三年的调整幅度分别达到13。3%、13。5%、15。6%,累计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逐步缩小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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