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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进入全民享有养老保险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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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市老百姓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从没有养老保险,到启动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再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经过5年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到2012年,天水市实现了人人“老有所养”的保障格局。2013年,天水市已进入全民享有养老保险的新时代。
  【享受待遇】

  保障水平比5年前近翻一番

  城乡居民按月有“养老金”了。的确,这是一件大好事。这5年来,天水市养老保险的变化如何?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发放的呢?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天水市养老保障事业已伴随国家改革发展步伐度过了近20个风雨春秋。但由于这项事关民生建设的事业起步较晚,“企业办社会”持续时间长,资金的积累不足,更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导制覆盖面窄和入不敷出的现象存在,保障水平十分低下。

  党的“十七大”以来,天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大计,全市各级人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调查研究,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经过5年的努力和调整,保障水平比党的“十七大”前接近翻一番。

  据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党的“十七大”以前,也就是2007年,天水市在职职工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是10.5万人,实际参保人数是9.84万人;天水市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49567人,平均养老保险月收入水平仅835元。目前,天水市全市城乡居民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69.8万人,已参保161.96万人,实际参保人数比党的“十七大”前净增150万人;目前,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已达1563.4元,比党的“十七大”前人均养老金月净增长728.4元,接近翻了一番。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按规定参保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2012年1-12月共为34万多符合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发放了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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