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份开始实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地税部门近日起为大家办理具体的参保登记手续。
昨日上午,本报邀请市地税局工作人员黄亦发做客“嘉宾接热线”栏目,为读者就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相关问题详细答疑释惑。由于许多人是首次办理参保手续,因此不少读者来电咨询相关具体问题。
13日嘉宾接热线期间,读者来电络绎不绝,就大家咨询的各种问题,嘉宾耐心一一解答。
退旧改参新养老险种基本不合算
读者叶先生等人来电说,已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现在是否可以要求退出,改为参加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品种?
嘉宾解释说,近年养老保险新政策不断出台,出现了不同身份人员适用不同待遇养老保险政策的情况,因此,一些市民误以为在这些养老保险品种中,存在更好品种和更差品种的区别。
其实不一定。嘉宾说,政策性养老保险的待遇享受和费用缴纳是直接挂钩的,多缴纳多享受是基本原则,大家最好不要停止目前已经参保的品种,因为退旧改参新养老保险品种基本上是不合算的。
参保登记手续每月都可办理
不少读者来电咨询是否可以直接到地税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嘉宾说,参保登记手续每月都可办理,但个人只能到居(村)委会办理,地税部门不直接对个人办理。
60岁年龄认定有区别
本报讯(记者卢天娇)一些老人来电说,自己今年底前就满60岁了,可是到社区咨询养老保险待遇问题时却发现,自己还要再缴纳今年的参保费用后,才可以从退休的次月起领取200元的待遇,这是怎么回事?60岁的年龄如何认定?
嘉宾说,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的认定以自然年度为界,即个人12月31日(含12月31日)前未满60周岁的,均应缴纳次年的费用后方可办理退休领取待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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