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上述四个条件归结起来,就是一个问题:参保人的权益必须得到保障,不能受损。这里的权益,不仅包括退休时间(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选择权,也包括领取养老金时间(在正常退休后)的选择权,还包括养老金的投资收益获得权,甚至还包括投资状况与收益的知情权。
综上,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制度在执行和实施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划分明确尤为重要。因此,在实施这一制度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行相应的配套措施以保证退休人员的权益,如明确延迟领取养老金的相关条件,以保证退休人员能够继续工作或者维持基本生活,规定灵活、方便的终止或解除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协议等。(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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