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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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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统一规定,2009年我市不调整最低工资,2009年我市最低工资仍按2008年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执行。因此非本市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不变,特区内为1000元,特区外为900元,最高缴费基数按本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调整为10863元。

  一次性继续缴费后仍不符合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继续延长缴费至其符合条件止。继续延长缴费的费基、费率按当期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执行。基本养老金从其符合条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发放。

  对于原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在其全额退还已领取的一次性待遇后,承认其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与继续缴费年限(含一次性继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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