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湖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适用于湖北境内非城镇户口、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公民。交纳保险费的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
  贪污、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后,对农村优抚对象、社会救济对象、五保户、贫困户的现行保障办法仍予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文章来源:百度文库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