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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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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太原市政府规定,太原市将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5元上调为每人每月65元。此次调整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太原市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太原市政府规定,太原市将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55元上调为每人每月65元。此次调整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从2009年到今年,太原市10个县(市、区)先后成为国家级“新农保”试点,至此,全市12.1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可全部享受到中央财政支出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太原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农保”的全覆盖。按照太原市参加新农保的条件,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只要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均可参保。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并且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人员,应按年足额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年限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按年足额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这次调整后,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780元,比调整之前多出120元。而65元农保基础养老金,将由中央财政支付55元,市级财政支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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