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热点难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实现社会管理的基础。要加强劳动法制宣传,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增强劳资双方法律意识,积极营造一个依法用工、遵纪守法的用工环境。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帮助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做到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要务工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自觉遵守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双方互信、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加强劳动争议全面调解工作,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下基层、进社区、到企业工作,加快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步伐。积极探索简易案件案前调解,通过调解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双方和谐。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创新监察执法模式,逐步形成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媒体监督等多措并举的执法格局。围绕企业用工、工资支付、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医疗基金支付等内容,推行“网络化”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量化考核指标,尽快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全覆盖。
四、以强化服务、化解矛盾为着力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人社部门的服务能力、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题中之义和重要内容。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地树立群众观点,扎实开展“创先争优”等实践活动,不断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健全干部联系乡镇、企业制度,认真解决好群众的各项需求,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目标来抓。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特别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个职能科室、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各类社会矛盾进行分析、梳理,找准工作着重点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做好社会矛盾的防治和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每个群体的状态,及时研究改善民生的措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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