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处对外公布,201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已启动。即日起,养老金直接由市社保处发放的离退休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人事劳资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资格确认,以免影响明年养老保险金的领取。
住在外地的老人记得查收认证表
市社保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资格认证的对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10年12月31日前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离退休人员。
已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到管理人事劳资档案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登记;未移交社区、仍由参保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只要到其参保单位登记便可;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职介中心”)管理其人事档案的离退休人员,要到市职介中心登记;灵活就业(补缴补建)的退休人员,则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进行登记。
对有病在身,行走不便的老人,上述单位会主动上门进行确认。
而对于居住在株洲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上述单位将会给他们寄出一张《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离退休人员可持身份证和该表到其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认证,并在2012年3月31日前将《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表》寄回对应单位。
弄虚作假者将被严惩
对于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社保经办部门会制作花名册,交至市社保部门。明年2月起,市社保处会对社保经办部门提供的花名册进行复核。从明年5月起,将对未进行资格认证的离退休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金。被停发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只要及时完成以上手续,停发的养老金将给予补发。
届时,市社保处还会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丧失领取资格后继续领取的,除了停止待遇支付,还会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处理;市民如发现街道、参保单位等社保经办机构,存在弄虚作假,可拨打28681647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对社保基金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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