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满六十岁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案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江津地区2010年9月30日,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缴费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选择缴费的(分为40元/月、60元/月、90元/月,三个缴费档次),按本人距75周岁余命的实际月数计算(最低不能少于60个月),一次性趸缴。

  二、关于退伍军人的优待问题。

  区民政局回复:目前,国家对退伍回乡的农村或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有“带病回乡定期定量补助”、“参战、参核”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两大类,退伍军人能否享受退伍军人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应根据其档案记载的原始资料而定,并非所有当过兵的人都有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患有《军人残疾评定标准》中所列举的不易治愈的慢性病种,且在部队服役期间未评定残疾等级,回乡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加过对敌作战(剿匪),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参战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如你父亲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加过核试验,可持有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参核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待遇。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