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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辽宁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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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辽宁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地方政府补贴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此外,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养老金多缴多得账户余额可继承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此外,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新闻延伸: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全覆盖

  随着我国在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然而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日臻完善,但城镇居民这一群体仍缺少总体制度安排,出现覆盖“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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