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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费 劳动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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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今用人单位不给职工购买社保事件时有发生,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合法保障。那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该怎么办?有律师就提醒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费时,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该怎么办?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献辉提醒说,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以便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相关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这个问题曾经存在争议,法院在实践中处理也不统一。据王献辉介绍,自2010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开始施行,从而对这个问题有了统一规定。据其规定,不是所有社会保险争议法院都予以受理,也不是所有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争议法院都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王献辉说,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其损失,法院就应当受理该劳动争议案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其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或者因为双方对缴纳基数、缴费年限发生争议的,以及社保经办机构可以补办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劳动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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