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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以下列举今年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城镇职工基数和农民工基数确定,农民工保险缴纳办法具有可选性。

 北京市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

大额互助

本市城镇职工

单位

20%

1.5%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0.8%

9%

1%

个人

8%

0.5%

0%

 

2%

3

外埠城镇职工

单位

20%

1.5%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不参加

9%

1%

个人

8%

0.5%

0%

2%

3

本市农民工

单位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1.8%

0.2%

个人

 

 

0%

 

0%

0%

外地农民工

单位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1.8%

0.2%

个人

 

 

0%

 

0%

0%

本市农村劳动力

单位

20%

1.5%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0.8%

9%

1%

个人

8%

0%

0%

0%

2%

3

外埠农村劳动力

单位

20%

1.5%

核定比例(我公司为0.5%

不参加

9%

1%

个人

8%

0%

0%

2%

3

说明:

  1、城镇职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上限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40%(5年内过渡到60%,与医疗保险一样),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社平工资300%(2007年为9024元)/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

  2、农民工基数确定:每年4月根据上年最低工资和社平工资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保险基数为本市最低工资(2007年为640元),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2007年为1805元),本市、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基数为上年社平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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