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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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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根据市人社局近日公布的“2011年人力社保工作安排”,工伤、生育保险将实现全覆盖,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及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外地农民工生育费用也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预计这些措施全年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2亿元。

  社保覆盖率将增1%以上

  2011年,市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的社会保障主要预期指标是,各项社会保险覆盖率分别比上年增加1%以上,各项基金征缴额比上年增长8%,基金收缴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3%和91%。

  据介绍,本市将加快实现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在完成区县公费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市级改革,将本市公费医疗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困难者大病费二次报销

  据介绍,今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据悉,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其中在职职工为85%,退休人员为90%。

  另据了解,本市鼓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使用互联网办理社保申报、查询业务,力争年内实现50%以上的单位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申报、查询,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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