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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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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个参保人生育提高保障的,那么,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呢?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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