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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镇居民养老金月标准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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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今后,城乡居民均可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金月标准不低于100元。这标志着陕西省实现了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近日,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可参保

  《指导意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以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采取政府主导和城镇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所在市、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出台后,具有我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实施户籍试点的市以试点前户籍为准),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保制度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缴费分六档 多缴多补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个人缴费标准设为一年200元、4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6个档次,符合城镇居民收入较低、不稳定的特点。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对参保缴费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

  按600元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20元,800元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30元,10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者增加补贴40元,多缴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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