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街道)劳保所初审后,报送县社保中心核准后办理领取手续,从核准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终身享受。
15.问:城乡居保的养老金待遇由哪几个部分组成,待遇如何计算?
答: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费账户、缴费补贴账户养老金及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
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月享受养老金待遇标准计算如下: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60元。
个人缴费账户、缴费补贴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按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账户和缴费补贴账户的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目前暂定为缴费5年(含)以下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按1元/年计发。
缴费6年以上、10年(含)以下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6年起按2元/年计发;缴费11年(含)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1年起按3元/年计发。
16.问:2010年1月1日前已满60周岁人员享受基础养老金有何条件?
答:凡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退(离)休(职)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0年1月1日前已满60周岁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均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17.问:参保人员缴费水平与待遇享受是否挂钩?
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与收入现状和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缴费水平与养老待遇水平是直接挂钩的,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标准越高,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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