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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个体 失业金可一次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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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是首届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主题为“倾听民意,保障民生”。当天在工人文化宫的活动现场,省、市人社部门就失业金领取、住院报销、工伤待遇、劳动合同、社保卡补办和注销等群众咨询较多、且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逐一解答。

  失业保险金从登记之日起计算,次月发放。

  领失业金社保可接续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社会保险能否接续?

  答:可以接续。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自愿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调出档案,办理接续手续,不影响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不得终止合同

  【问】张先生上班时遭受工伤,但在停工留薪期间,所在单位却提出要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这种作法是否合理?

  答: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这段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问】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咋算?

  答: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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