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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可通过5种方式领取 非深圳户籍参保人也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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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社保局搭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下一步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届时失业金可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从今年起也呈现几何级增长。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搭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下一步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届时失业金可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

  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据了解,我市新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把异地务工人员首次纳入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规定用人单位的所有职工均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对深圳户籍员工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同对待。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是在深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二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也就是非“自愿失业”;三是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非深户参保人也可领失业金。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计算,为每月1446.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一站式”平台实现家门口申领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深圳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目前参保人数已达900多万人,在全国各大城市位居第二。为了方便失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近便利申领失业金,也减轻社保窗口的压力,市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所及社区工作站等平台,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失业金申领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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