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仍可享受1.5%的费率。“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惠企”政策延长至2010年年底。
郑州市政府召开第24次常务会,研究如何给企业减负。
4项“惠企”政策延长至年底
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郑州市曾通过采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缓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等措施,为企业减负。
今年经济形势乐观,减负是否会继续进行?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上获悉,“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4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4项“惠企”政策将延长至2010年年底。
失业保险费率今年仍可享受1.5%
结合郑州实际,会议决定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
如果按照去年的标准,失业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3%(单位2%、个人1%)降为1.5%(单位1%、个人0.5%),降幅高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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