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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失业保险单位费率恢复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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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逐步稳定就业形势,武汉市将从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期间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失业保险规定费率为3%,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昨从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3月起,武汉市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将恢复至2%,职工的缴费费率不变,仍为本人工资的1%。

  失业保险规定费率为3%,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2010年,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武汉市决定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

  从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再降0.5个百分点,相当于单位只需缴纳0.5%。2010年,武汉企业因此减负约4亿元。

  省人社厅失业保险与就业处负责人说,为了应对金融危机,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国家2009年推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缓降补”援企稳岗政策,均属阶段性政策。其他援企稳岗政策2011年是否延续还有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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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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