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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怎么申请报销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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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杭州新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因“可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和“女职工生孩子平均比以前多拿5000元以上”两块新内容,备受社会瞩目。该办法去年11月22日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法最近也逐渐明朗了。

  杭州新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因“可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和“女职工生孩子平均比以前多拿5000元以上”两块新内容,备受社会瞩目。该办法去年11月22日出台,具体的操作方法最近也逐渐明朗了。

  比如,《办法》的公布时间是2011年11月22日,但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间这段时间生孩子的女职工,生育费用该怎么报销?已经报销过的,还能不能按新办法享受新待遇?

  这些问题,不但劳动部门经常接到市民咨询,快报85100000热线也常常有读者来电打听。

  我们梳理了大家关心的一些代表性问题,昨天请杭州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进行了权威解答

  去年下半年生孩子的女职工

  本月底前抓紧报销

  沈小姐:2011年7月1日至11月22日期间,已经发生的生育费用如何申请报销?

  答:2011年7月1日后,女职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生育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以及职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的,可在2011年12月15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市民卡、杭州银行借记卡、就诊病历、有效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到杭州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含异地人员医疗费报销大厅、钱江新城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杭州市医疗保险城北服务大厅和市医保局办事大厅)以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和滨江区等城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

  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年度医疗费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报。所以去年下半年生孩子的女职工,一定要在本月底前抓紧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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