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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手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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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包括三大类11项,包括:1.生产前检查费;2.生育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3.计划生育手术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和复通术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费采取限额、定额和按项目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获悉,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若干意见》,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费用的报销制定细则。

  《意见》明确了不同人群办理生育保险的经办服务机构不同:成年居民的生育保险服务,由本区县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大学生的生育保险服务,由市及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以家庭和行政村组织参保的人员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凭相关材料到乡镇(街)劳服中心申报,乡镇(街)劳服中心受理后,录入生育保险支付系统,及时上传并将申报材料移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在费用报销方面,《意见》明确了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包括三大类11项,包括:1.生产前检查费;2.生育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3.计划生育手术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和复通术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费采取限额、定额和按项目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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