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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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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纲上公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不仅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虽说休息了三个多月,可是一想到回去上班要离开宝宝,心里就很难受,要是产假能再长点就好了。”刚刚生完宝宝的周女士说道。相信很多妈妈和周女士想法一样,如今这一想法有望实现。10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纲上公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不仅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市民们对送审稿的意见如何,记者昨日走访了市区各大医院,对准妈妈们进行了调查。

  晚育产假有望延至128天

  “我想有多点时间和宝宝相处,98天时间有点短。”在医院待产的吴莉告诉记者,她一直到快生产时才请假,就是希望产后能够多休一段时间。

  10月21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大医院,在和待产的准妈妈们聊天时得知,虽然今年年初国务院已将产假延长到了98天,我市不少单位也都执行了这个标准,但是妈妈们依然觉得时间短了点。

  据悉,送审稿特别明确江苏省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产或者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或者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10周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0周以上16周以下流产的,享受28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6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男性也享受生育津贴

  虽说生育是女性的专利,但是广大男同胞们也缴纳了生育保险,可是他们却享受不到任何福利。记者了解到,目前男性享受生育保险的福利,主要是针对男职工配偶的,未就业的配偶因产前检查、生育和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或者引产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偿。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因为国家实施计划生育的政策,很多男性有了宝宝之后都会进行结扎手术,进行输精管方面的手术,这些都是要他们自己买单的。

  送审稿此次考虑得非常人性化,今后男性职工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其中,男职工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配偶晚育的男职工还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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