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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女职工有望享受128天产假男职工也有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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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规定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为了解决这种混乱的局面,送审稿提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休假,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日计发,计发津贴的时间不包括法定休息日。职工已经领取的生育津贴,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其相应数额的假期工资。

  特别指出的是,为了避免少数单位混淆视听,送审稿明确规定,所称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这也就是说,规定所称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这里所称“缴费工资”是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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