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却引发担忧
英国的带薪产假2010年4月从原本的39周延长为52周,其中的头六周可以拿到原工资90%的薪水,以后的33周每周可以领取最多125英镑,最后的13周无薪,父亲的带薪陪产假则为两周。
2010年10月,欧洲议会投票通过议案,将成员国的妇女有薪产假由原来的14周大幅增至20周,并按照员工产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支全薪,新任爸爸也享有两周有薪假。欧盟此前规定,孕妇最少有14周产假,支薪水平不得低于病假。但多国强烈反对议案,担心饱受金融海啸打击的商界雪上加霜。这项法案虽然在过关,但还需各国国会同意才能具体落实,当时就有媒体分析,正在紧缩财政的欧盟各国一时之间恐怕不会希望再增加福利支出,产假延长并支全薪的议案在一些国家恐成“镜花水月”。
美国
无情产假12周不带薪
在美国,1993年实施的《家庭与医疗假法》规定,雇主必须给予新晋父母的不带薪产假各为12周,但这个假期还附设了一些限制,比如之前必须受雇于50人以上的企业12个月,其间至少工作1250个小时等。由于缺少给产妇提供带薪产假的法律保障,美国有超过半数的新妈妈在生育后6周即恢复工作了。
不过,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可能与联邦层面的略有不同,如加州就明文规定了带薪产假,甚至是同性恋夫妻也亦有育儿假。
为照顾孩子,很多美国女性会选择做两三年全职主妇,然后再重新工作。有专家分析称,在制度上,美国属于自由市场经济国家,雇佣关系比较自由。在美国也有不少妇女选择产后一年不工作来照顾孩子。美国本身的市场体制决定了美国妇女“退出和进入”劳动力市场没有那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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