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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工伤生育保险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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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09年上半年,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应对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扩面征缴,提高待遇水平,完善保障功能,改进经办服务,工伤、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取得新进展。

  工伤保险提高统筹层次试点工作逐步推开

  为增强工伤保险的抗风险能力和统筹调剂能力,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从今年起逐步“统一基金筹集、统一政策待遇、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管理”。南通、泰州等市正在抓紧前期调研,制定配套文件、规章制度,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和手续,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力争实现年内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目标。

  工伤康复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

  南京、南通市有序推动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健全“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加强与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的协作,不断完善《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和《工伤康复服务项目》。截至6月底,南京市已有560人在工伤康复中心进行了评估康复。经系统康复治疗后,85%左右的工伤职工提高或恢复了身体功能,康复后伤残等级下降1-2级,部分工伤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再就业率达70%,推动了工伤康复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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