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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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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职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一般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包括哪些?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须知: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导读]:广州市职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一般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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