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确定
济南市医保办6日对外公布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省立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等3家医院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职业病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德林义肢矫型器(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3个单位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残疾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服务机构;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企业定点医疗机构;长清区人民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工伤保险县(市)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总医院等29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2009年度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山东省立医院
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3.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4.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5.山东省中医院
6.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7.济南市中心医院
8.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总医院
9.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五六医院
1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
11.山东手足外科医院
12.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13.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14.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15.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16.济南市106医院
17.山东省交通医院
18.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19.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山东省立医院)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1.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总医院
2.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五六医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东省总队医院
4.山东省警官总医院
5.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6.山东省交通医院
7.山东省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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