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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将“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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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12月1日起,滁州市启动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2012年1月1日,全市将执行统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这是记者昨日从该市人社部门获知的信息。这意味着,该市各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享受到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

  市级风险调剂金提取比例控制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当年实际征收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20%,分两年到位,今后每年风险调剂金总额维持在相当于当年实际征收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20%规模,达到规模后不再提取。而在实行市级统筹前,各县(市、区)累计结余的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留存当地,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

  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市、县(市、区)两级管理、两级业务经办,市人社部门将建立统一规范的经办业务流程和内部考核办法,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准入、退出和服务协议管理标准。此外,该市还将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和覆盖全市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信息网络平台。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业务端口,全部接入市金保工程社保数据平台,届时在全市范围内就医购药实现实时传输即时结算。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职工基本医疗参保人数已达35.3万人,基金累计结余8.1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1万人,基金累计结余4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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