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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每人每月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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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09年1月1日起,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可享受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

  记者昨天从我市计生部门获悉,近期,政府发放了首批计划生育奖励金,共有3701名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的父母领到了奖励金。这标志着我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长效发放机制正式建立。

  据悉,今年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意见,出台政策:今后,凡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自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起,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的计划生育奖励,申请人需持户籍资料、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申请,审批通过后,奖励金由市社保局按季度代发。

  这项长期惠民政策正式实施后,政府自今年4月份正式受理独生子女父母申请,截止6月20日,全市第一批审核通过的对象为3701人,奖励总金额达917万元,已由市社保局向养老金帐户捆绑代发。本次发放人数中,福田区符合奖励资格对象人数最多达1487人,坪山新区人数最少仅为2人,奖励金由各区人民政府承担。

  计生部门表示,在6月20日前已申报但还没有通过审批的独生子女父母,待审批通过后,将在下一季度末发放到位。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发放的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人员的奖励或补助,正在由各区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由各区尽快直接发放给奖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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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独生子女计生奖今起发放 每人每月160元

  从4月1日起,深圳独生子女父母可以申请计划生育奖励了。记者从深圳市卫人委获悉,从2009年1月1日起,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可享受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

  根据深圳出台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从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自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起,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人可凭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经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审核及区人口计生部门确认后,自达到奖励年龄的当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季度发放。2009年1月1日后满年龄的奖励对象,自满年龄当月起至确认的奖励金一次性补发。

  而奖励政策也对未兑现的历史遗留的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也做了具体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含)前在单位办结退休手续的本市户籍人员,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属于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人员的,按退休时单位所在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30%给予一次性奖励。属于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人员的,按退休时单位所在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100%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属机关事业单位、市(区)属国有企业的人员,奖励(补助)金向所属单位申请,由所在单位解决。其他人员,奖励(补助)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不过,政策出台前已由所在单位或区政府落实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的,不再纳入此次解决范围。

  市卫人委还提醒,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须持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免冠(1寸)近照3张、社会保障卡、银行帐号,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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