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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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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1、什么是北京生育服务证?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育龄夫妻生育子女,实行《生育服务证》管理。根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育龄夫妻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办理《生育服务证》。

  2、何时领《生育服务证》?

  解答: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生育服务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应当在怀孕前申请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3、《生育服务证》有什么作用?

  用途一:孕期保健;育龄夫妻持《生育服务证》接受围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根据需要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并接受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服务。

  用途二:给新生儿上户口;领取了《生育服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4、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5、市内户口迁移影响《生育服务证》的效力吗?

  解答:在婚育状况无变化的情况下,《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长期有效。育龄妇女在领取《生育服务证》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持《生育服务证》到新入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简单的说,就是在婚姻状况没有发生改变,本市居民可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变更手续,不用再办理新的《生育服务证》。别忘了,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因丢失或不慎损坏等原因需补领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书面申请补办。

  6、婚姻关系发生变是否影响《生育服务证》?

  解答:办理了《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夫妻,如离异或丧偶的,女方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办理《生育服务证》注销手续;男方丧偶的,由计生办收回《生育服务证》。如再婚且符合规定可以生育子女的,应当重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交回原有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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