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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险八种情况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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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津生育保险有八种情况是不予报销的,包括违反规定发生的、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等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腹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企业如果不按期缴纳生育保险费如何处理?

  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暂时无力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时,应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准后,允许缓缴。如企业无任何原因不按期缴纳或拒绝缴纳保险费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转入生育保险基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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